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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出本市第一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添加人:    添加时间:2013-03-29 10:00   浏览量: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杨丹丹)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潘英友家庭农场从工商部门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本报讯(记者 杨丹丹)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潘英友家庭农场从工商部门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了由自然人向企业法人的转变。这是合肥市工商部门颁发的第一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据悉,合肥市工商、农业等部门在安徽省率先破题,陆续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行政职能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合肥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介绍说,市级层面正式出台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规定尚属首次。该市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从降低出资限额、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方式、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免收相关登记规费等六个方面扶持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各县(市)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开辟绿色通道,对开办家庭农场提供“一站式”服务。

    合肥市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家庭农场发展。从注册登记、土地流转、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农业营销等方面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计划今后五年,全市每年新增300家家庭农场,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3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500家。合肥市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农村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等农业项目;落实设施农用地和附属农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家庭农场设施用地及附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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