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人:zhonghuatechan 添加时间:2012-12-26 10:16 浏览量: 次
核心提示: 三、参展须知: 1.参展商必须是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展报到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口食品应提交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食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
三、参展须知:
1.参展商必须是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展报到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口食品应提交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食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经销单位公章,无上述证件的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布展。
2.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3.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
4.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5.展品运输、展会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半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参展手册。
四、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强佑清河新城甲1号楼919室
邮编:100085
咨询热线:010-62920211 62926031
传真:010-629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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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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