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人:zhonghuatechan 添加时间:2012-11-28 09:45 浏览量: 次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发[2012]2号文件发展机遇,全面展示乌蒙山区及中国.毕节试验区成立二十四年来农业发展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发[2012]2号文件发展机遇,全面展示乌蒙山区及中国.毕节试验区成立二十四年来农业发展成果,宣传推介乌蒙山珍农特,促进农业产品产销衔接,营造“磅礴乌蒙·特色农产”的行业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由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主办,毕节市农业委员会、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3 毕节试验区·中国乌蒙特色农产品博览会(简称“毕节农博会”)拟定于2013年1月11日至13日在毕节市隆重举行,本届博览会以“磅礴乌蒙·特色农产”为主题,旨在促进农业产业产销衔接,搭建行业交流及市场合作的商贸平台,是我市迄今为止级别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农业产业盛会,诚邀各地区行业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共促发展!
一、展会时间:2013年1月11日-13日
二、展会地点:毕节市乌蒙广场
三、展会主题:磅礴乌蒙·特色农产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毕节市农业委员会、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毕节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策划执行单位:贵阳梓铭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五、日程安排
报名:截止至2012年12月25日
报到:2013年1月15日—16日
布展:2013年1月16日—17日
开幕:2013年1月18日上午10点
展示交易:2013年1月18日—20日
撤 展:2013年1月14日
六、参展范围:
□农产品加工类 □辣椒加工类 □果蔬类 □食用菌
及灵芝类 □农副食品类 □茶叶类 □畜禽加工类
□ 水产品加工类
七、展会规模
本次展会共展出面积2万余平米,设标准展位200余个、特装展台1000余平米,展场划分为毕节展区、省内展区、国际国内及港澳台展区。
(备注:每个标准展位含三面展板、一桌2椅及照明灯具,特装展位提供顶棚搭建,不提供其他设施。)
八、参展须知
1、本届农博会展位费免费。
2、参展单位填写毕节农博会《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一起传真或送达至组委会,每展位需交纳参展保证金2000元(确保到会参展,保证不卖假冒伪劣产品、不展示展销与农产品无关的产品、不转让展位,不损坏场地及展架、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撤展,如有违反以上几点规定,保证金则不退还);
3、参展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协会、农业生产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复印件,食品类产品须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复印件。
4、展位以“先报名、先安排”为原则,为保障整体形象和布局,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5、参展商凭交费手续到现场布展组办理入场手续,领取相关工作证件,方可进场参展。
6、严禁在展场内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有毒物品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施工布展单位在展场内明火操作。
7、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和增减展场内的固定设备,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电源接驳需取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指导下实施,否则所致事故责任自负。
8、不得拆改、损坏、弄污展场原有搭建物、各项固定设备、墙体及地面,否则组委会有权追究并索赔。
9、展会期间内,各参展商展位上陈列和展出的产品种类必须以《展位申请表》填报内容为准,严禁携带非报名范围内产品参展或转让(含部分转让出租)展位予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一经查出,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企业参展资格,且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10、在展览开放时间内,展位内必须有人值守,参展商展品自行保管、看护,避免造成丢失或损坏。如有贵重物件需特别委托保管,请与现场保卫组联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1、参展商不得私自在展位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未经许可,不能在展位外悬挂广告条幅、海报等,否则组委会有权拆除处理。
12、参展商应保证本展位卫生、整洁,展示期内,各日所产生垃圾必须统一清理至展位外以便保洁打扫。 (责任编辑:zhonghuate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