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人:zhonghuatechan 添加时间:2013-03-18 09:55 浏览量: 次
核心提示: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无法可依、职责不清的弊端,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建立了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无法可依、职责不清的弊端,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建立了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就如何强化以质量安全的理念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基本制度的落实,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宋丰强委员在接受中国食品安全报两会特派记者专访时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产地建设和投入品监管。要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建设,注重环境保护,改进基础设施,规范投入品使用,严防产地污染。
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行农业标准化全程控制,是提高农业产品质量的关键。要加快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抓标准实施,构筑实施体系。抓标准监督。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加强优质农产品营销促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农产品交易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方便。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是提升质量安全预警水平,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引导消费、引导生产的重要环节。
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地要根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防止和杜绝法律规定的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并不断扩大市场准入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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