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官方微信 添加人:zhtcw 添加时间:2015-05-20 09:47 浏览量: 次
核心提示: 近年来,泰顺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围绕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
近年来,泰顺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围绕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泰顺县财政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职能作用,在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助力生态旅游产业化发展。2014年,泰顺接待游客249万人次,实现综合产值13.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9%和27.2%。
一、发挥保障职能
根据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宣传促销、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要素的培育扶持,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2014年,泰顺廊氡省级旅游度假区获批,廊桥文化园跻身4A级旅游景区,并成功入选“中国最美乡愁旅游目的地”和浙江省十大最美自驾线路,县财政兑现旅游建立政策资金200万元。同时,注重专业人才培育,组织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学习研讨班和开展优秀导游评选。
二、发挥统筹职能
积极克服地方财政薄弱现状,统筹安排现有资金,在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每年投入1亿元以上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景区开发、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古村落保护利用及旅游招商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突出泰顺“廊氡”、“乌飞”旅游平台开发。
2014年,莲云谷温泉度假村一期建成营业,乌岩岭、氡泉等景区建设加快,温州环亚度假村、畲族风情园、云湖天地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发挥引导职能
按照“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的发展思路,结合当地财力实际水平,积极参与生态旅游项目规划编制,参与制定《泰顺县红色旅游项目规规划方案》《南浦溪景区详细规划》《三滩红枫古道详细规划》等政策。
落实财税配套政策,引导旅游景区(点)、观光园、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探索以特许、营运、收费等经营权和股权抵押贷款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生态旅游,推进旅游项目招商,新引进南浦溪景区、大自然庄园、龙汇国际养生产业园等项目,实现借力发展。
四、发挥监管职能
出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符合当地旅游发展方针和产业政策及重点涉旅项目。加强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重点对项目的标前审价、招投标、项目前期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竣工决算等环节加强把关,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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