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个人收留孤儿纳入民政监管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人:zhonghuatechan 添加时间:2013-01-24 10:24 浏览量: 次
核心提示: 兰考“1·4”火灾事故之后,山西省迅速展开排查,经确认,目前该省共有14家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分布在6个市10个县(区),收留孤儿269名。
兰考“1·4”火灾事故之后,山西省迅速展开排查,经确认,目前该省共有14家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分布在6个市10个县(区),收留孤儿269名。凡手续完备和签订协议的民办机构孤儿,其基本生活费将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补助。
据了解,排查出的14家个人和民办收留孤儿机构中,经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有8家,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有6家。据介绍,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14家机构已全部纳入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监管范围,民政工作人员将定期上门检查,做好服务,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未履行有效手续的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争取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不愿签订合办协议的个人,县级民政部门也要做到监管不留盲区。
与此同时,山西省民政厅鼓励各市级社会(儿童)福利院,与当地民办机构开展“一托一”帮扶行动,帮助和扶持民办机构,使其规范、健康运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教育水平和康复水平。
(责任编辑:zhonghuate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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